三是野生变家种,建立规范化生产基地。 蒋舜媛介绍说,他们已经申报了四川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科技部相关科研项目, 并获得了立项资助,正加紧对羌活生殖、生理、组培快繁、居群结构、品质与环境相关性、栽培模式、需肥诊断、平衡施肥、病虫草害防治、药材质量标准、种子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力争在3~5年内,形成一套较为系统地、符合GAP要求的栽培技术规范,为药品生产提供优质、安全、稳定的药源,逐步减轻对野生资源的破坏,挽救濒临灭绝的羌活物种。 法令、法规、监督重拳出击 尽管我国已经对野生药材和野生植物的保护都出台有相应的法令法规,但专家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这些早期制定的法令法规还有待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中均未要求提供原料药的药源资料,如产地、资源状况、野生资源利用方式、物种生物学特性、抚育更新方法、资源保护措施、基地建设规划等相关内容,这样的产品一旦投入生产,容易对资源等造成严雷破坏。此外,《中国药典》中缺乏对羌活质量标准的科学指标,不能有效反映药材内在质量,无法从产、供、销的各个环节加强质量监控。 周毅还建议在野生羌活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采取“谁利用,谁保护”的原则,保证羌活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此同时,各地政府应建立具体、有效的保护措施和专门的监管实施队伍,标本同治,从根本上解决羌活资源破坏的问题,切实做到对资源保护和开发并重。并充分利用现代分析技术,开展化学物质基础研究、谱效关系研究,制定能科学反映羌活质量的指纹图谱标准,使资源得以科学利用和保护。 摘自:《中国医药报》文/崔昕 <中医中药房,转载请注明来源!-www.zyzyf.cn www.baicaozixun.com>>(责任编辑:中药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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